用了一年多的上班手袋被我摧殘得又黃又破,連鐵鏈都變色了!趁著Extravaganza減價,用半價240元買了這個手袋。對,又是紅色哈!可憐兮兮的某人陪我逛了十幾家商店才買下,拍板的時候此君高呼mission accomplished,可想而知有多不願意。



某人付錢的時候我心裏好難受,雖說平時吃飯結賬和買小東西(書本和零食等)都是他付的錢,但是買這種奢侈品(儘管很便宜)倒是第一次,而且不知怎的就是覺得自己沒志氣。回家前我把錢包裏的現金都掏出來偷偷放在他的櫃子上,然後才打電話告知。電話另一頭問為甚麽,我笑說要把配額留到將來買貴重的東西,看來要當個港女還真要放得下自尊。

本來是看上Braccialini的花花手袋,我問某人是否漂亮,他說這是你的包包又不是我的。我回答,可大部份時間是你拿的耶!在旁的售貨員先生都忍不住掩嘴偷笑!最後當然沒買,一來上班不好太花俏,二來這手袋要將近一千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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