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文章其實本該在去年發表的,哈哈!

聖誕節到處都是莫名其妙鼓吹消費的破玩意兒,身為購物精的我自然不會受騙,那些看似超值的所謂禮盒其實並不划算。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好些東西其實是在不斷奪取「消費者盈餘」,算下來大家不賺反虧也說不定。錢嘛,還是在自己的口袋裏好。雖然說花去的錢才是自己的,不過為這些小恩小惠花錢,不值得!



話雖如此老貓還是會有「燒鬚」的時候,我就為了一盒糖果而在Sephora敗了兩根香水膏!本來是想買茉莉花的那根,因為其茉莉香很正很好聞,而且大多香水的茉莉香味都不能持久。上次在澳門本來就想買的,但是時間不夠沒來得及細細品嘗,這次終於到手!後來發現買兩根會再送一包裝漂亮的薄荷糖,於是我就再買了一根丁香。



就這樣,我就無緣無故被奸商奪取了「消費者盈餘」,更惱人的是我情感上居然沒有一絲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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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sena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