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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點忙,所以遲遲沒能把俄國之旅寫完,大家請見諒!呵呵,或許根本沒人在意,只是我一廂情願覺得大家會很有興趣。

話說我最近帶了幾筆生意給公司,所以有點忙。生意數目不大,全部加起來不過六十萬或者百來萬左右,當然還要看我的同事們能否爭氣把生意扛下。重點是,這些生意來自我的前任上司。要知道能討好上司不容易,但是要讓前任上司繼續愛護自己卻更難,更何況當初還是我自己辭職呢!與同事去他公司開會,他還不斷向我的同事誇獎我,弄得我實在有點兒不好意思。

扯遠了,今天要講的是桃花劫。

上週五參加了一個婚宴。我這人呢非常討厭參加婚宴,要與一堆毫不相識的人坐在同一桌上幾小時,簡直就是「困獸鬥」!不過這是中學好友的婚宴,而且同桌的都是十年不見的中學朋友,我自然樂意參加,還幫忙為司儀「度稿」排練,提早到場為一對新人張羅瑣事,弄得賓客還以為我是婚禮統籌!

飲宴完畢我留下來幫司儀與姐妹團換衣服,碰上新郎的兄弟團就寒暄幾句。新郎是美國人,兄弟們全來自美國,當中有年薪三十萬美金的谷歌工程師、珠寶商人、學術研究員等。離開前一個非洲裔美國人邀我吃晚飯,我以為這是兄弟們的派對,大夥兒都會參加,所以不但答應了還邀請朋友們一塊去。哪知道那人卻說是他想跟我一對一約會!這時其實我不是很想去,但無奈我已經答應人家,騎虎難下只好硬著頭皮第二天跟他約會去。

首先要澄清我對膚色完全不在意。只要喜歡,即便與非洲裔或者阿拉伯人做朋友甚至談戀愛都可以。但是這傢伙的樣子實在長得不怎麼樣,而且黑人來說還有點矮,所以我真的不怎麼喜歡他。但是既然答應了也就沒辦法,反正我約了女朋友晚飯後去把酒談心。

好吧,我承認得知這傢伙是個醫生的那刻我的確有點改觀,誰讓我是個港女呢?晚餐還可以,吃完飯我就帶他到處逛逛,畢竟這是他首次來香港。我帶他從灣仔碼頭坐船去尖沙嘴看夜景,好玩的事兒就在這時候發生了。在灣仔碼頭的天橋上他讓路人幫我們拍照,背景是美麗的尖沙嘴夜景。不過由於他的膚色太黑而我的膚色太白了,那傻瓜相機不斷把他的樣子探測為夜景,結果拍出來他的樣子總是模模糊糊的,可憐那途人要拍到第四張才像樣!

到尖沙嘴看了會夜景後我們又坐船去中環,因為我約了女朋友上蘭桂坊!在我被他拖了兩次手以及親了兩次唇以後,我好容易才擺脫他,然後與等候已久的女朋友相會!每次他企圖拖手,我都會很禮貌地把手抽出,借詞說中國人比較保守,不習慣首次約會就牽手。當然我的骨子裏是個美國人,這都是藉口而已。另外我們吻別了兩次,每次我都以為他只會親臉,誰知道每次他都把嘴親到我的唇上,簡直噁心死了!為什麼?因為我發現他的下唇破裂流血了,而且還把自己最便宜的潤唇膏送給了他呀!這簡直是最讓我反胃的吻別!

離開前,我們交換了聯絡方法。於是我回家以後就上偉大的 Google 搜索這傢伙。結果大家猜猜我找到啥?

答案是——他的婚照!!!!!!!!!!

婚照是他的結婚攝影師放上網的,是去年六月在亞特蘭大四季酒店舉行的婚禮。要搜索其實不容易,不過成熟運用搜索引擎是我工作需要,基本上只要存在 Google 上的東西我都能找得到。當我看到他的婚照那刻我真的氣飆了!這賤人當我是什麼!雖然我不喜歡這傢伙,但是被人玩弄的感覺一點兒也不好!

算了罷了,反正我不過虧了一個夜晚與兩個吻而已。這賤人據說是我好友丈夫的死黨,所以把關係弄得太僵也沒好處。誰知道這賤人還不死心,回美國後還給我發電郵,下款寫著什麼「With Love」的噁心詞語,還說他不久後會來香港大學做什麼醫學交流!大概是想到時候與我「再續前緣」吧?還不斷給我打電話,由於沒有來電顯示,第一次我接了,借詞說在工作很忙就掛了。十分鐘前他又給我打電話,這次我學聰明了,不接!結果他給我留了個言,我聽見他的聲音半秒就把留言刪了!

唉,我自認倒黴了!什麼工程師和珠寶商人等好東西我沒釣上,結果卻碰上這爛桃花!朋友們說我該看看他是否已經離婚,但問題是我對他根本沒興趣,離婚與否對我來說只是是否稱呼他為賤人而已。看來我只好繼續不去理會這賤人,但願他厭倦了自討沒趣後會放棄。否則的話我就只好騙他說我有新男友,不過如果這賤人的目標只是想佔我便宜也未必肯放棄。到時只好跟他撕破臉了。唉,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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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sena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