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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文章内容只適合成人,未成年人士請自覺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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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性愛。

記憶中第一次性高潮,是六歲左右。當時幼兒園的小朋友們都要午睡,我因為太頑皮,被老師與其他小朋友隔離開。我的小床有一道五寸高的圍欄,用來防止小孩摔下床,我不記得自己是如何研究出來的,竟懂得把自己的身體擱在圍欄上,然後摩擦自己的私處。很粗暴,但卻迎來生平的首次性高潮。

從那時候開始到十五歲破處,我一直都是用這種非常粗暴的方法來得取悅自己。只是,我從不理解那就是性高潮,為的僅是享受那仿如世上只剩下自己的感覺。

十五歲那年,我與初戀男友偷嘗禁果。兩隻菜鳥糊裏糊塗地幹完幾場後開始想精益求精,只是直到與他分手時我都沒能讓自己嘗到高潮的滋味。後來我又陸陸續續地與其他男人交往,只是我雖享受魚水之歡,卻總是未曾一嘗高潮的滋味。

直到二十一歲那年我在酒吧被一個足以當我父親的老男人泡上。我們「交往」了半年,在他的引導下,我終於徹底了解自己的生理構造以及心理包袱。從心理上講,喜歡思考的我即便是在床上腦袋還是不停運轉。因此我不能全心全意地享受感官上的刺激,分了神也就不能收集從私處傳來的陣陣刺激。生理上,我的敏感位置其實不在陰道裏,而在陰蒂上面的半寸位置,經驗不夠的男人不懂,即使是經驗豐富的那些也不一定有足夠耐性為我「服務」。那位老男人往往要用上十五分鐘為我口交才能迎來一次高潮,完事以後此君還會笑說他的舌頭麻木得仿佛不是自己的。

這個時候,我才知道原來我從小到大以粗暴行為獲得的快感是性高潮。不過現在的我會用比較斯文的方法對待寶貝私處——震蛋是也!每晚入睡前,我都會躺在床上用震蛋慰籍自己,然後才帶著滿足進入夢鄉。至於性事,我早已不再為性而性。何以如此?某天早上我在男人家裏梳洗時看著鏡中人,自覺愚笨至極。當妓女都尚能賺錢,我這送上門的豈不連妓女都不如?

可憐我始終難以碰上能完全滿足我欲望的男友。其實即使沒有高潮,我仍享受交歡的過程:那親吻那撫摸,那呼吸那汗水,加上那淡淡的體味,坦蕩蕩地互相滿足。當然,我依然期望能夠找到一個讓我心儀又能予我高潮的男子。不過世間之事難盡如人意,如果能找到值得付託終身的人,要我一輩子與震蛋打交道又何妨?



這篇毫無意義的自白,源於昨夜我在床上輾轉反側的所思所想,雖然意識不良,卻是非常真實的經驗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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