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 16 Wed 2010 18:19
  • 寬頻

最近我的寬頻服務合約期完結了。當初只簽了一年半的 10M 合約,結果用了不久就續簽了一年的合約,速度變成了 30M 並且其中半年免費。剛開始用的時候經常出問題,結果我打電話給客服狠狠地投訴了一次,對方派了個師傅來我家,問題就解決了。後來雖然偶爾(大概兩個月一次)會出問題,但是每次只要把調節器重新啓動,一分鐘就可以解決問題。速度方面也非常不錯,上下載都讓我很滿意,我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下載視頻,如果速度正常的話大概五分鐘左右就可以下載完畢一小時的視頻。反正我也沒需要超高速,即使那 30M 變成 13M 我都夠用。

三個月前對方開始給我打電話讓我續約,開出來的價格挺吸引,不過當時好多實惠的 100M 選擇,我也儘管看看是否有更好的。看了好些資料,結果我還是決定繼續與這家公司簽約兩年,價格還不到八十港幣,所有的東西都與我原來用的一樣。我記得當我在電話裏跟對方確認的時候,隨口說了一句「我挺滿意你們的服務」,對方停頓了兩秒以後才回過神來謝謝我!大概這公司是在太臭名遠播吧?

昨天我查看電腦的網絡連綫,發現竟然有 100MB 的連綫速度!怪哉怪哉!雖然這種最高速度其實就像保險公司告訴自己的前綫員工薪水可以高達幾百萬,但我還是暗暗地高興了幾秒。其實我根本就不必自己花錢用寬頻,我的電腦經常探測到政府的免費網絡,如果不是經常上下載,我連這八十塊都能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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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知後覺的我,昨天才發現數周前無辜捲入一件小事。我既能懵然不知到現在,自然是因為麻煩沒有找上門來。不過聲稱是某名人的人在那裏莫名其妙地說有些 blogger 收錢(而且寫一篇還能收幾萬!)幫人家寫東西,雖沒有指名道姓,但是我自己卻對號入座了。其他人我不知道,我自己卻是除了免費產品以外一分錢也沒收過。說實在的我也很想靠這個有收入,但就憑我這點本事哪敢向人家要錢?再說我自己有喜歡的工作,雖然現在累積的財富不多,但這條路若能順利走下去將來必是條康莊大道。所以這兒不過是我沒事幹用來消遣的地方,要真靠這裡糊口我早就餓死了。

牢騷發完。最近的健康不是很好,所以真的要多做運動。為了控制體重,今天開始要與我最愛的甜食說再見,我相信我們會再次相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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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標題,抄自台灣作家席絹十多年前寫過一本名為《涼夏校園紀事》的小說,這位女作家的愛情小說是我初中年代的最愛。我看過張愛玲,但是在大時代背景下的故事很難讓我產生共鳴;瓊瑤的我也幾乎全看過,但故事裏的女孩總是弱不禁風地等男人來拯救,太沒志氣了;至於香港幾位美女小說家的作品我也看過一些,只覺得他們的文字功力奇差,故事更是毫無吸引力可言,所以還是甭浪費時間!席絹的文字也頗淺白,以我那一目十行的閲讀速度大概兩小時就可以看完一本,但是故事卻很對我的胃口,當中最愛的是《交錯時光的愛戀》以及《罂粟的情人》!我這人極少買書,因為以我一個晚上能看完兩本金庸的閲讀速度要是買書的話實在划不來,不過席絹的書我倒是買過三五本在家裏珍藏。直到中學四年級開始我就改為閲讀思想書籍,最愛諸子百家(最討厭宋明理學)以及五四年代的作品,我以前的老師對我的評語甚至是:我的文字太五四了!

胡扯了一大堆廢話,還是說說近來事情好了。

記得一年前提過預防濕疹綠茶素和洋蔥素嗎?後來我偶爾會看到留言或者收到電郵詢問效果,我現在可以肯定地告訴大家,我認為這兩者非常有效!口服期間,我的濕疹在去年幾乎沒有爆發過,偶爾會有一點小反應但是塗完薬很快就會消失。後來吃完了我也沒有繼續服用,結果最近我的濕疹又再次爆發,這次甚至蔓延到臉上!由於 puritansale.com 已經消失了,所以這次改為上 vitacost.com 訂購,雖然 NSI 的價格比上次買的 Puritan's Pride 價格稍貴,但每顆藥丸含的有效成份卻多了一倍!以前我每天服用兩顆,以後改為一顆就可以了。順便還找到 5% 優惠代碼,三瓶東西加上運費一共 33 美元,這價格只能在香港大概只能買到一瓶維他命!

由於濕疹的緣故,我實在不敢再去游泳了。只能靠盡量少吃東西來減肥。前幾天看到許久未發文的 Risser 的三個月成功瘦身文章,看得我羡慕死了。我也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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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我與同事無聊的時候做了一個計算,看看以月租 1,100 萬港幣租下商鋪的 Forever 21 要怎樣才能賺錢。可惜我不是零售商,不大清楚何種質量的產品成本如何,所以只能做一個估計。

1. 年租金:一億三千二百千萬,預計裝修費一百萬。
2. 日租金連裝修成本:36.44 萬(假設年中無休)。
3. 在美國每件產品售價十至三十美金,拿平均值,每件產品售價 150 港幣。
4. 假設每件產品成本 20 港幣,邊際利潤 130 港幣。
5. 保守估計每層樓面每更需要十名員工,每天兩更需要二十名員工;五層樓面則要一百名員工。
6. 假設每名員工月薪平均八千港幣,每月薪津支出八十萬,連年終獎金每年支出為一千萬。
7. 假設年中無休,每天薪金支出為 2.74 萬港幣。

簡單的數學計算:
1. 每天經營成本: HK$364,400 + HK$27,400 = HK$391,800
2. 如果每日開業 12 小時,每小時成本: HK$391,800 / 12 = HK$32,650
3. 每件產品利潤 130 港幣,即每小時要賣 252 件方能 break-even 。

要注意的是上面所有成本假設趨向保守,而運算裏面也沒有加入經營所需要的宣傳費用、水電和雜費,更不用提貨品損失 stock loss 。所以我認為最起碼,Forever 21 必須每小時賣出三百件衣飾(即每兩分鐘一件)方能不虧本。更不用說品牌付出大額資金的資本回報。

不過人家既是在美國甚至世界各地賺大錢的企業家,自然有其打算。相信對方大概是覬覦大中華地區這塊肥肉,希望能在香港打響名堂(畢竟沒去過美國的人大多不認識該品牌)然後進軍内地,這樣子虧點小錢也都無所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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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還不是很懂事的時候,有一次跟母親爭論時脫口而出:就是因為你這樣父親才會出軌!

母親聽了立刻發飆,我看著她傷心的樣子内心非常慚愧,我知道講錯話了。父親是個無賴,欺善怕惡的他連我都不敢直視,講話戰戰兢兢的,每次對我有所求的時候還要母親傳話!所以這種無賴能欺負的也就只有我那賢惠的母親。母親很堅強,但心不夠硬,如果母親能再狠點,父親絕對不敢那般放肆。我不能怪母親賢良淑德,但父親的出軌與母親的個性絕對脫不了關係,否則他怎敢如此有恃無恐?

講這故事的原因,是我部門裏就有個與我母親一樣的同事。此君聰明而且努力,對工作上的事情非常有責任感,深得公司裏面「大佬」們的歡心。但問題是,此君對其上司(也就是我的白痴老闆)處處忍讓,不但份内份外的事情都為白痴準備好,更經常為他收拾爛攤子,讓白痴有恃無恐。

此君如何處理他自己的工作我不管,但問題現在牽涉到我了我就不可以不干涉!白痴被寵壞了,有些事情明明不該我做的都要我做!有些事情我和他都不該管的,但就因為白痴發郵件的時候把副本給了他,於是他就一腳踹進來,把所有相關人士都惹火了,無緣無故要我浪費個多小時來做不應該做的事情。我喜歡這個同事,所以我忍住氣把他要我做的事情做完,但是我沒給他好臉色看,而且等有機會我必定會跟此君講明白。

當然我不會怪這位同事,就像我不能怪母親太賢惠一樣。大家對工作有不同的態度我理解,更何況他做的事情一點都沒錯。只是有些老闆值得我們鞠躬盡瘁,但是有些白痴要拉屎就應該讓他拉在地上然後承擔責任,而不是天天去 cover his ass 然後得不到任何回報與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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