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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幾次,因爲心情不爽而想寫些東西放到這兒發洩一下,但總是文章打到一半就放棄,或者索性放到幾乎零讀者的私家blog那兒。年紀越大我就越愛低調,受不了受人注目的生活,更不欲人家對我的一切指指點點。

記得中學年代正值反叛期,幾乎天天玩樂夜夜笙歌,活生生是個嫩版空姐。當時電腦課的一份作業是編寫個人網頁,我爲豐富內容便把某次的夜店艷遇隱晦地當作日記放在網頁上,結果惹來了匿名人士的道德批判。雖然I don’t give a damn,但又何必浪費時間來娛樂人家呢?初戀時期的我天不怕地不怕,把私事毫無保留地告知一個我以爲是朋友的同學。結果數天後我的故事竟然分別在我與小男友的學校廣泛流傳,原來是我的「朋友」把故事放到網上,並因爲故事引人入勝,大家爭相猜測事主是誰。算一算那已是十年前的事,當時的互聯網甚至尚未如今日般成熟。而我實在應該感謝我的「朋友」,因爲她提早讓我見識了互聯網的強大。

我是個視一切道德規範為糞土的人,任何事情均以一己之利益為前提。例如感情上我決不作第三者並不是因爲倫理道德,而是我覺得只有不尊重不愛惜我的男人才會要我受這種委屈。事業上我會追求商業道德只因爲我認爲所謂的商業道德可以帶來長遠利益,一旦短期利益大得足以彌補損失,所謂的道德根本不值一提。

像我這種極度自私的人,過分高調一定會死無全屍。偏偏我又是一個固執的人,長輩的教誨我從不接受,非要自己撞墻才會學乖,雖然很痛但卻很值。吃一塹長一智,這才是人生。所以,但願我的人生課堂可以在我尚能重新開始的年紀上完,反正已是一塌糊塗,再來幾次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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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sena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